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人身保险消费者的伤残保障范围更广。
该标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各保险公司将按要求使用新标准。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的个人保险将使用该标准,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给付的团体险将参考使用该标准。
新标准保障范围扩大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称,保险公司现在使用的1999年发布的伤残评定标准《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给付比例表》,存在残疾项目划分较宽泛、给付范围不足、部分条目操作性欠佳等缺陷,已不适应行业发展和现实需求。因此,新标准对人身保险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进行了充分扩容。
其中,在覆盖范围方面,新标准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从而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8大门类。
此外,新标准还新增了对心脏、肺、肝、脾、胃、胰等胸腹脏器和肠结构损伤的20余种残疾状态条目。“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烧伤等皮肤残疾也纳入了新标准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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