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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危机买“爱情保险”保财富难保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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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大多数夫妻的美好期望。但是,面对似乎越来越不牢靠的婚姻,有人想起了爱情保险、婚姻保险。那么,这些保险又牢不牢靠呢?

  爱情保险高阶:为妻子增加重疾保障

  近期,阳光人寿又推出了一款“爱你一生婚姻两全保险B款”及“附加关爱多重大疾病保险”,本刊记者查看条款后发现,这一保险组合与之前的“防小三保险”寿险保障责任上相似,但多了一块重疾保障责任,妻子除了可以获得多达9种的轻症重疾赔付和30种重大疾病赔付外,还可以享有二次癌症赔付。

  国外“爱情保险”形式更多

  国外的此类“爱情保险”起步较早,形式也比较多样化。

  比如,国外有一些爱情保险类似于信用保证保险。当义务人不履约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外国的“爱情保险”更多是赔偿离婚带来的经济损失,而不是给一定时期内不离婚的夫妇提供礼金。

  英国的一种“爱情保险”内容是,每对夫妇每月交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可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瑞典的一些爱情保障计划也类似。

  美国则有一些“分产合约”,双方离婚按保单上的比例分家产,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赔偿。还可以约定,因婚外情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上将受的惩罚。

  韩国的该类险种已有约20年的历史,包括婚前和婚后爱情保险。前者以恋爱者是否成婚为给付条件;后者以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为给付条件,婚姻中断即止。(来源:理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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