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周女士到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自己的一张银行卡突然被扣缴了400元,查询后得知,款项用途是用于购买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周女士回忆,2007年9月曾为两个女儿办理“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投保期限为一年,每人每年200元,共计400元,于2008年9月到期。
周女士找出保险合同,上面清楚地写着“保险期满后,投保人须向保险公司申请提出续保,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续保,如公司不接受续保的,则保险期终止。”因为不想再续保,保险在到期后,周女士没再去关心此事。“保险合同已到期,泰康人寿保险竟然还在扣费。”周女士认为,她没有收到过任何保险通知和收款凭证,这说明保险公司有责任。
前日,记者咨询了泰康人寿保险客户服务中心,一位姓王的客服人员称,他们已经接到了周女士的投诉,目前的续保流程是,如果客户没有去办理终止手续,保险公司会视为愿意续保,直到客户提出书面申请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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