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近一年的持续创新和稳健发展后,目前,辽宁省已经形成了由政府主导、国寿承办、专业经营、优势互补的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模式。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处处长董方对本报记者表示:“虽然辽宁全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时间较短,但开展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和保险公司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了政府管理监督、商业公司专业化运作的各自优势,取得了“1+1大于2”的效果。”
辽宁省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各市保费从15元到22元不等。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辽宁省境内已有15190727名参合农民成为大病保险被保险人,占比达77.23%,共计向17535人次提供了7517.32万元的补偿款,人均获得大病补偿4287.04元,患者人均实际住院补偿比提高了近12个百分点。
对此,中国人寿辽宁省分公司健康保险部总经理喻晨补充说:“众所周知,新农合补偿具有一定延时性,预计到明年一季度末,将有超过3万人次享受到近2亿元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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