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哪些保险能埋单?
专家表示,目前在保险市场中,意外险、医疗险包括餐饮综合责任保险都可以按照具体情况,为食物中毒造成的损失“埋单”。
保险公司相关人士介绍,“如果当事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话,首先要界定是否属于意外事故。食物中毒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三个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是因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等疾病,则不应是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所以保险公司对于个体食物中毒的案件,一般都不予按照意外事故处理。但是,对于集体食物中毒,尤其是经媒体披露的食物中毒案件,保险公司会视个案而考虑按照意外伤害进行赔付。”
专家提醒,事实上不少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条款上明示不赔付食物中毒,而没有明确排除食物中毒责任理赔的保险公司也表示,赔付与否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记者登陆人保财险、平安保险、新华人寿、太平人寿、泰康人寿、友邦保险、阳光保险、光大永明人寿、长生人寿、中航三星人寿、安邦人寿、国泰人寿、大都会人寿和中法人寿等官方网站,发现这14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中,太平人寿、友邦保险、阳光保险、光大永明人寿、长生人寿等6家公司的意外险产品条款中明确注明“食物中毒”属于免赔责任范围,而另外8家的意外险产品免责条款并未提及“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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