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8个省份开展大病医疗保险试点”,“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先后两次提到了“大病保险”,再次体现出监管层对大病保险业务的重视。
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大病保险已经在全国25个省的144个统筹地区全面推开,覆盖人口3.6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开展,无疑可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筑牢群众看病就医的“网底”;同时还有利于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发挥商业保险的管理和专业优势;并且可以完善我国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试点一年多以来,大病保险赔付情况良好,切实为公众治疗大病减轻了经济负担。然而,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过程中,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国寿人保占市场绝大份额
众所周知,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减轻了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近日,云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透露,经过一年的努力,云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覆盖4个州市,覆盖人群1168.75万人,其中城镇居民46.85万人,农村居民1121.9万人,占全省参加基本医保城乡居民总人数的30%,实现保费收入3.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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