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责任保险在财产险市场上规模和功效尚未得到长足发展,在经营中仍然存在业务规模小、新险种发展缓慢和品种较为单一等问题,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比例基本还徘徊在3%到4%之间,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当然,中国责任险市场一直规模较小有其历史原因。专家指出,法律体系是责任险的核心,如果没有一个完备的民事法律体系对责任进行界定,对损害赔偿进行规范,保险公司很难对责任风险进行定价和承保,相关企业或个人也会因为违法成本低不会有动机购买责任保险。中国不完善的法律体系、民众较弱的维权意识以及法院判决执行难问题是制约责任保险发展的根本原因。
好在目前责任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正在不断得到缓解。一方面,新法的颁布和旧法的修订使责任保险的法律基础不断完善,民众的维权意识显著增强,最近最高法也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使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违法成本明显提高。另一方面,中国保险行业的承保能力在不断增强,国内的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已具备了承保复杂责任风险并帮助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防损减损的能力。再加上责任保险在缓解消除公众安全事故负面影响,防止社会矛盾激化,减轻政府进行事故处理的财政负担和工作压力等方面的显著作用,责任保险的发展应当也必然会得到政府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支持。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不远的将来,责任保险在财产险市场上的规模与占比会不断提高,甚至变被动保险为主动保险,变“强制”保险为“自愿”保险。让责任保险这一社会“稳定器”和政府“减压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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