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我国农业保险提供的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9006亿元,共计向1.13亿农户支付赔款551亿元。今年1-10月,我国农业保险主要农作物承保面积突破10亿亩,保险金额已突破1万亿元。毋庸置疑的是,农业保险在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农民收入、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完善农村社会支持保护体系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令人担忧的是,随着保费规模和覆盖面的日益扩大,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所面临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缺失的问题也愈发紧迫起来。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中国自然灾害发生频率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18个百分点,20世纪全球共发生54起最严重的自然灾害,其中8起发生在中国,中国每年因重大灾害等事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达到数千亿元。尤其是近年来,在我国农业巨灾发生频率上升、成灾率不断增长、损失程度空前加剧的情况下,农业保险的巨灾风险也在不断积累加大,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巨灾风险的严重威胁。
面对迅速积累的风险,保险专家和业界呼唤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呼声也日渐高涨。这样的声音不仅得到了政策制定者的高度重视,而且已经列入国家改革发展的议程当中。作为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要“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时也强调要切实抓好保险业改革任务的落实,制订巨灾保险、农业保险的具体方案,通过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构建全方位的农业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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