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一女子本打算在银行存款10万元,但在营业网点却被说服购买了保险产品,本以为5年到期,欲取出本金,却发现合同期竟长达104年,2011年6月8日生效,至2115年6月7日为合同期满日。
对于该女子所购买的这款生命
人寿保险产品,生命人寿解释称,“104岁”保险实则就是对
终身寿险的一种误读,104岁仅为保险公司的精算推演。
“104岁”只是一个数字
据媒体报道,有网友大呼看不懂的是一份保险合同,其中焦点是合同期为104年。
对此,生命人寿解释,实际上,该产品是一份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作为一种不定期的
死亡保险,终身寿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极年龄100岁为止。
而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显示,终身型产品现金价值以客户投保年龄进行演算至105岁,作为终身的标准。也就是100也好105也好,都是正常的“合法”数据。
生命人寿表示,选择保障型寿险产品,首要考虑的应该是保障程度。105岁就是一个数字而已,终身寿险设计的初衷是保险时间越长领取越多,真正到106、107岁依然可以继续领取。
有报告统计,2015年人类的平均预期寿命为72岁,而到2030年该数字将升至75岁。而2015年,中国香港女性的平均寿命已达87.32岁,超越日本女性居世界第一。
随着,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强势出台,寿险费率改革推动寿险业发展驶入“快车道”。据保监会最新数据统计,今年前7个月,我国原保险保费收入20830.47亿元,同比增长35.41%;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2661.38亿元,同比增长4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