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寿回应“104岁的保险”:仅为险企推演数据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如今,随着社会水平的发展,人类的平均寿命越来越长,百岁老人已不少见。所以,投保一份人寿保险是不错的选择。
但与寿险发展形成强烈反差的则是消费者对于保险的认知仍处在相对模糊的阶段,显示保险教育仍有较大改进空间。
除了这份被误解的终身寿险外,近年来,分红险一直是保险消费投诉的“重灾区”,纠纷不断。
事实上,
分红保险一般分为投资和保障两类,投资型分红险的保障功能相对较弱,多数只提供人身死亡或者全残保障,不能附加各种
健康险或
重大疾病保障,这类分红险多为养老规划中的年金型保险;保障型分红险产品与传统保险产品功能一致,侧重给予投保人提供灾害保障,分红只是附带功能。
与此同时,不少银保渠道销售人员将保险和银行储蓄“混淆概念”,误导消费。
保险和银行储蓄根本是两码事,分红的计算年和银行利息的计算也完全不同。银行存款利息的计算是以本金为基础,乘以利率;而保险公司计算分红金额并不是以投保人的本金投入为基础来计算的,如1万元的分红险保费,要扣掉保险公司的开支、保险代理人的佣金等各项费用后(保险专业术语叫做“现金价值”),才用来计算分红收益,这使得保险分红的基数有着前期低,后期逐渐增高的特点。并且,在现金分红和保额分红不同的红利领取方式下,分红的计算也是有区别的。
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保监会早已明确规定,在
保险营销过程中,不能用银行存款来和保险类比。保险公司也大都从规范营销工具使用等各种途径来规范销售过程。尽管如此,仍不排除有个别销售人员在业绩导向下置这些规定不顾,拿银行存款利率和分红率比较,夸大分红回报,误导消费者。
但即便在销售误导下购买了保险产品,消费者仍有“反悔”的机会。
几乎所有的保险产品都有犹豫期退保条款,一般的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为十天。消费者购买保险后,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的十天内,可以无条件提出解除保险合同,要求全额退还保费。这就给了消费者一个理性思考,仔细考察自己所购保险的时间。
为了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监会发布并于2014年4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中,对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提供了更多保护。新规把银行保险的犹豫期延长到了15天。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误买了银保产品,15天内均可“反悔”,除了支付10元的保单工本费外,没有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