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四个试点城市,‘房来宝’采用统一的费率条款。”曲和磊坦承,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房价波幅不一样,住房反按揭产品的条款费率要体现房价增值或贬值预期,“条款费率差异化将是未来的大方向。”他说。
也有人担心,如果保险公司承保很多客户,现金流不够,这项业务做不下去了,保户的房子怎么办?
针对消费者的这些顾虑,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经营“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保监会规定,试点期间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接受抵押房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公司上一年末总资产的4%,意在限制该项业务的总量。“此外,相较于一般寿险产品有10天的犹豫期,‘以房养老’产品签单后的30天内,投保者可以无条件退保。我们还会继续督促保险公司提高条款的通俗化程度和费率的透明程度,保护投保者权益不受侵害。”这位负责人说。
只是小众人群的养老方式
与传统文化“水土不服”,只适应特定人群养老需求
受传统养老观念影响,许多人对“以房养老”的认同度不高。“大城市房价贵,年轻人攒套房不容易,做父母的不会为了过得舒服点,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就算小城市房子不值什么钱,也觉得该留给孩子作个念想。”黑龙江绥化的王先生说,他不能接受以房养老这种方式。
“在国外,孩子成年后与父母就在经济上独立,可我们中国人代际之间的‘经济账’没那么清楚。即使孩子已经成年,结婚买房都能得到父母的大力支持。很多老年人觉得,如果子女无暇照顾,可以去养老院,把家里的房子租出去,用租金养老,总比把房子留给保险公司合适。”朱铭来教授认为,“以房养老”虽然能够提高投保者的晚年生活水平,但同时也会让投保者承受“什么也没留下”的心理压力。从根本上说,与传统文化存在冲突。“一般而言,这样的商业模式只适应特定人群的需要,并不容易推开,保险公司开发产品也要注重客户分层。”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以房养老”作为其他养老方式的补充,更适合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房产的,无子女或者不涉及遗产继承问题的老人,只是一种“小众”形式的养老方式。
曲和磊表示,该公司的“以房养老”业务在试点期间优先在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和高龄老年群体中推行。“我们不急于追求业务量的增长,而是希望能积累些经验,让中国式的‘以房养老’有个比较稳步的开端。”
保监会“以房养老”试点意见出台以来,只有一家公司申报了一款产品,其他公司都在观望。对于这种情况,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不是个利润丰厚的市场,老年人问题又十分复杂,处理不好就是大问题,观望者都希望有人先去吃螃蟹,探探路。“毕竟是第一款产品,不可能尽善尽美。但它至少给了人们又一种选择。”
“从首批客户的投保情况看,无论是在办理房产评估、抵押登记,还是办理公证手续的过程中,他们都遇到了一些问题。我们希望相关办事机构能简化手续、降低收费,给老年人提供绿色通道,缩短等待时间。”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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