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有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在投保时相关的签字和盖章必须本人完成。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人寿保险时,对于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变更申请书,还是其他有关文件,都要认真阅读、认真填写并亲自签章,该是自己签的就自己签,该是受益人签的就让受益人签,千万不要随意互相代签,如互相代签日后发生“意外”就会引发麻烦。
(七)必须索要统一出具收据
对于人寿保险投保人,在交付保险费时,一定要注意索要保险公司出具的统一收据并妥善保管,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就应拿到保险公司签发的正式保单;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承保,则应保险公司则应将自己收取的保费全额退回来还。
(八)需要注意保险生效时间
我国保险公司一般规定,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公司签发保单时,保险才开始生效,因此,投保人在投保后应注意自己的保单是什么时候才生的效,以在出现意外后,进行索赔自己也会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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