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调整保险公司经营观念,转“粗放”为“集约”。不可否认,保险公司一贯的粗放式经营路线是造成退保率上升的重要因素。过分夸大“量”,看中保费收入的增幅,而忽视“质”,即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势必会形成潜在的退保风险,从而对保险公司的净利润构成压力。第三,严控保险中介和理财顾问的不实销售,即关注“中间人”的道德风险问题。保险中介为求高额首期佣金,难免会出现误导潜在购买者,隐瞒投资风险的现象。短期来看,保费收入会因销售带动而实现名义上的增长。但长期看,伴随可能出现的退保,保险公司净利润会出现实质上的下滑,甚至影响市场对保险行业的信心。通过佣金杠杆调节保险中介人员的道德风险问题,鼓励长期、期缴的保障型业务增长尤为重要。第四,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保险公司总投资收益率势必会增强保险产品的吸引力。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9月,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5.3万亿元,而平均收益率仅为2.7%。而且,保险资金主要是投向银行存款和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明显偏少,保险资金的合理配置有待完善。
第五,作为消费者,应基于“刚性需求”的基础之上,理性购买投资型保险产品。购买者应本着以保险保障需求为主、投资需求为辅的心态去挑选适合自己的产品。简而言之,保险投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面对暂时的收益波动,盲目退保,损失可能会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