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型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普通型人寿保险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死亡保险又分为定期寿险(即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寿险(即不定期死亡保险)。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按照交费方式可分为普通终身寿险、限期交费终身寿险和趸交终身寿险。
两全保险有两个特点:一是储蓄性极强;二是既有死亡保障又有生存保障。
(2)年金保险。按照不同的标准,年金保险可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按照交费方式分类,年金保险分为趸交年金和期交年金。
按照被保险人数分类,年金保险分为个人年金、联合年金、最后生存者年金和联合及生存者年金。
按照给付额是否变动分类,年金保险分为定额年金和变额年金。
按照给付开始日期分类,年金保险分为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
按照给付方式(或给付期间)分类,年金保险分为终身年金、最低保证、年金和定期生存年金。
(3)简易人寿保险。简易人寿保险是指用简易的方法所经营的人寿保险。
它是一种低保额、免体检、适应一般低工资收入人群需要的人寿保险。简易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略高于普通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其主要原因包括:免体检造成死亡率偏高;业务琐碎使附加管理费增加;失效率较高,使保险成本提高。
(4)团体人寿保险。在团体人寿保险中,投保人是团体组织,被保险人是团体中的在职人员。团体应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独立核算的单位组织。
团体人寿保险的特征:风险选择的对象是团体而不是个人,使用团体保险单,成本低,保险计划灵活,采用经验费率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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