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幸福人寿福建分
公司快速理赔身故案
2012年1月7日晚8-9时,张某夫妇在洗澡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不幸双双遇难。经核实,客户张某曾由其单位向幸福人寿投保幸福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11万元。
2012年2月14日,被保险人的身故受益人递交了索赔申请,幸福人寿福建分公司了解到客户家中尚有两名失去父母的孤儿,急需资金,于是紧急召开理赔会议,在调查确认出险情况属实后,于2月17日(3个工作日)顺利赔付结案,为客户送上了11万赔付款和温暖真诚的关爱。
案例7:幸福人寿邵阳中支快速理赔纪实
2012年4月14日晚,隆回县税务局职工吴某驾车途经隆回麻塘山乡老树下村路段时,车辆突发意外,坠落山坡身故。接到报案后,幸福人寿邵阳中支当即赶赴现场勘查,同时对受益人家属表示慰问。5月4日客户提供全部完整的申请资料,5月8号,幸福人寿即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给付全部保险金,总计金额为403013.2元。该重大案件从受理到结案仅用了三个工作日。
案例8:幸福人寿理赔快速3日内赔付25万元
2012年8月26日,谈某在矿井下工作时,被重物砸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到投保单位的报案后,幸福人寿保险公司立即组织理赔调查人员赶往事故现场进行情况核实。
2012年12月10日,当完整的理赔申请资料递交到河南分公司后,公司在短短的三天内将该案件处理完毕,获得了客户和单位的高度满意和认可,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幸福人寿“以人为本、诚信规范、共创价值、服务社会”的服务理念。
案例9:妻子车祸身亡保单遗失一无所知的家属也可获赔
2012年2月27日,蔡先生的妻子李莲芬在南坪汽车站乘长途客车返回綦江途中发生意外,李莲芬不幸当场身亡。事故发生两周后,仍沉浸在悲痛之中的蔡先生,意外接到一通来自幸福人寿的电话。对方告诉他,妻子上车前购买了交通意外伤害险,因此,蔡先生一家可以获得5万元的保险金。3月16日,蔡先生收到了保险人员送来的5万元。蔡先生说,大难后拿到这笔救命钱,实在是太幸运了。
没保单也能理赔?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蔡先生的妻子购买交通意外伤害险时,她的投保信息已即时传输到保险公司系统里。虽车票、保险凭证都已遗失,仍可以经过核实查证、获得理赔。
案例10:诚信服务快捷理赔
2012年10月9日下午接到单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桥子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案称,单位的一名员工李某在进行环卫工作时,不慎被一辆小货车撞伤,后再当地医院抢救无效后身故。
理赔人员在查询投保情况后,了解到该环卫公司于2012年5月12日向大连分公司投保了“幸福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45万元。随后,理赔人员对客户的事故情况进行了核实,2012年11月20日,身故受益人李先生持相关的材料来到大连分公司正式申请了身故保险金。幸福人寿仅用两天时间便迅速做出赔付的结论,并于22日结案,赔付保险金45万元。
数据显示,2012年,幸福人寿共支付理赔金额达到3.6亿元,与2011年全年相比增长约48.67%,其中单笔最高赔付金额为131.64万元;理赔总体平均结案时效为1.88个工作日;在幸福人寿对2012年的理赔客户进行的理赔满意度调查中,客户的满意度为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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