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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理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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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磕磕碰碰的小意外,也会有人遇到身故、伤残的大意外。而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也比较单一,仅限于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残疾。其实,保险当中的“意外”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指的意外是有区别的。

  意外险理赔程序和细则,人们的了解很多都不够透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选择保险,能更好的保障自己,专家给出了如下的介绍,供大家学习了解。

  我们平时认为意料之外的事情都可以被称为意外,带有比较强的主观性。但意外险的理赔定义却相当明确而且严格,意外事故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危害事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死亡时,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通常包括丧失工作能力、丧失手足或失明、因伤致死及医疗费用等给付。

  一般来说,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涵盖了以下几种:一是死亡给付,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二是残废给付,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三是医疗给付,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

  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四是停工给付,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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