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呈现出低龄化的发展趋势,促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补充重疾保障,以确保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可以给自身及家庭一份经济保障,因此,重疾险给付方式一时间成为关注的焦点。据了解,近些年,随着重疾险产品的不断丰富,其给付方式也发生了创新。
主流:全额给付
据了解,最初的重疾险产品为分次给付型产品,在确诊重大疾病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50%-70%不等的保额,剩余部分则要在发生身故后给付。然而,随着产品不断升级,现在的重疾险产品基本为确诊后一次性全额给付,但在投保后的第一个年度内出险的,往往不能获得全额给付,按照各家公司的规定,给付额度一般为保额的10%左右。
一些重疾险产品可以作为主险进行投保,一些则要作为附加险进行投保,无论作为主险还是作为附加险投保,在多数的产品组合中,重疾险都有独立保额。然而,为适应投保人的不同需求,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一些共用保额的产品组合,例如,保险组合可同时具备意外和重疾双重保障,两者共用同一保额,被保险人满足意外险给付条件时,则可得到保额赔偿,但意外险和重疾险合同将同时终止;反之,被保险人满足重疾险给付条件时,也可得到保额如约赔偿,意外险和重疾险合同也随之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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