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会近日公示保险总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包括中国人寿等17家人身险公司和人保财险等17家产险公司。
保监会近日公示保险总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包括中国人寿等17家人身险公司和人保财险等17家产险公司。
近日保监会公示了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包括中国人寿、人保财险等34家险企获批。其中人寿、财险公司各占半壁江山。
财险分羹大病险
所谓“大病保险”,是指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通过招投标方式向符合经营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
本次首批公示的名单中,寿、财险公司花开两处,各表一枝,令对于“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划分标准再次喧嚣尘上,由于公众传统意义上更倾向将“健康险”归入寿险公司的经营范畴,所以财险公司的入围,且比重与寿险公司持平,不禁引发疑惑。
事实上,财险公司内部也设立有非车险部业务板块,经营如短期健康险、意外险等,由于品种少,且并非公司的主业,甚至极少向外界开展业务,所以不为大众熟知。根据保监会公布的《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具备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可作为投标人参加大病保险投标。”也就是说,在大病保险投标资格上,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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