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一些大的险企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外资险企分支机构主要在城市,组织设置的局限性令其无法满足《办法》中关于驻点、巡查等大病保险专项服务的要求,因而遗憾与大病医保失之交臂。
据悉,只有列入资质名单的保险公司才可以开展大病保险业务,但由于大病医保经营过程中仍有很多难以把控的风险,受制于实际情况,并非所有上榜险企都能够真正参与其中,并从中获利。而伴随着具备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再次参加大病保险投标,“大病保险”市场也必将迎来再次洗盘。
首批大病保险名单一览
财产险公司(17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人寿财产、太平财产、民安保险(中国)、大地财产、平安财产、太平洋财产、中华联合财产、阳光财产、华泰财产、天安保险、永安财产、华安财产、永诚财产、中银保险、都邦财产、安诚财产。人身险公司(17家)中国人民健康保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民生人寿、平安人寿、平安养老、太平洋人寿、阳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英大泰和人寿、生命人寿、农银人寿、和谐健康、华夏人寿、国华人寿、光大永明人寿。(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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