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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 职工个人不能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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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2005】181号令)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与上述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均应依法参加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参加生育保险,人流手术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按《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2005】181号令)的规定,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方式支付,不同的情形支付标准有所不同。

  生育保险的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流程?

  一是办理生育就医证明。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证明》(简称《生育就医证明》),并选定1家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分娩,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急诊例外。二是申报相关费用。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在分娩或实施终止妊娠的流、引产术后,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填写《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个人费用结算单》,于当次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职工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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