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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幸福人寿保险两年 受益人保障如同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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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莆田市姚先生回老家探望母亲时,得知母亲于2010年5月份投保了幸福人寿“幸福双喜盈门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研究保单发现:母亲持有的保单是份“无效”保单,一旦出险情况下可能无法兑现。

  姚先生表示,其从网络上了解到有些保险公司发生过被保险人发生意外后,因受益人身份信息与事实不符而拒绝兑付的情况。姚先生不禁想问:保险公司是不是故意而为之?为保证权益不受损害,其第一时间与幸福人寿客服人员联系,希望该公司能够及时改正受益人身份证信息,否则坚决退保。几番与幸福人寿客服沟通后,客服人员要求投保人带具相关材料到幸福人寿福州中支办理相关手续。

  幸福人寿核保程序令人不敢恭维

  对于受益人身份证信息与事实不符,该公司是如何通过的,核保流程是否有效?记者电话联系了幸福人寿福建分公司银保客服人员,该工作人员称保单上有投保人签字,表示对保单信息认可,同时,公司还会通过电话回访,进行信息核对。业内人士表示,投保人在保单上签字表示对保单信息认可的确不错,但是保险公司有义务协助投保人核对基本信息,对于身份证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即使保险营销员没有发现,公司在进行电话回访时也应该发现这一问题。据姚先生介绍,母亲投保时仅签名而已,其他信息基本均为保险销售人员代写。现今保险受益人身份证信息出现错误,保险受益人保障如同真空,保险公司在核对保单时态度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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