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金给付
主合同的生存给付将自动作为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按万能账户结算利率进行累积。在附加合同生效满两年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以年金的形式按年领或月领方式领取个人账户价值。
五、满期生存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期满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本理财保险计划终止:
1)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个人账户价值。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主合同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
二、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自主合同成立或者主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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