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二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主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主合同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主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上述第二至八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其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主合同保险费。
具体责任免除事项以主保险合同为准。
主合同终止后,本公司向附加合同受益人支付附加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本理财保险计划终止。
风险提示:
《生命富贵花年金保险(分红型)》为保额分红保险产品,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生命附加金管家A款年金保险(万能型)》为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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