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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与客户的理赔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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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淄博市市民程立智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他的爱人蒋维华在2007年2月购买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人寿”)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 (万能型,A,2004)后,2008年1月诊断出重大疾病——多发性硬化症,却被告知不在理赔范围内,4年后重新要求理赔之路费尽周折。

  律师:涉嫌欺诈

  “平安人寿的这种行为涉嫌欺诈。”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病人的病例、司法鉴定及保险合同等,若消费者符合正常的理赔条件却在最初被业务员告知不在理赔范围内,消费者认可了业务员的行为并继续缴纳保费,则平安人寿涉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消费者多缴纳的4年保费即为平安人寿的欺诈成果。”

  据悉,经济补偿功能是保险的基本功能,能够在投保人遭受风险后给予一定的赔偿,有些保险产品甚至还具有理财的功能,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业内人士分析,消费者相对于保险人员来说,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消费者保险知识缺乏可能会被保险业务员忽悠,保险业务员很可能会为了一己私利而对正常的理赔采取不赔偿或少赔偿的做法。

  对此,李滨表示,“当消费者向保险公司寻求理赔时应正式报案理赔,若接到拒赔通知书,应咨询保险专业人员给予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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