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保费年限和合同期限
从中国《保险法》的规定看,缴足两年以上保费的寿险保单,已产生现金价值,若退保,保险公司应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缴足两年以上保费与合同成立两年以上是不同的概念。假设某寿险保单于2007年1月1日签发,保险期间10年,到2008年12月31日合同成立两年,若采用一次缴清保费(趸缴)方式,于2007年1月1日缴清,当时即已缴足两年以上保费,产生保单现金价值;若采用年缴保费方式,2007年1月1日缴纳一次,2008年1月1日再次缴纳,即已缴足两年保费,产生保单现金价值;若采用月缴保费方式,每月1日缴纳,2008年12月1日缴足两年保费,产生保单现金价值。寿险合同解除(退保)时,保险公司应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缴足两年保费的,保险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
一句话,保单现金价值可以多于或少于投保人己缴纳的保费,关键取决于保险费、预定利率、投资收益率、保险险种、生产率、死亡率等因素。除此之外,还包括分红保险的分红率、意外事故发生率、残疾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以及公司的营业费用率等因素。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