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险蓬勃发展为巨灾保险制度启动奠定基础
2013年,中国保监会批复深圳为我国巨灾保险首批试点地区,2013年12月30日,《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巨灾保险制度在深圳率先建立。
庹国柱认为,首先,农险的蓬勃发展为农村巨灾保险制度的启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基础。2012年全国保费种植业面积的保险覆盖面接近60%,保险费收入240.6亿元,不少省、市、自治区已经将部分或全部的地震、台风、洪水、干旱等灾害纳入保险责任中来。其次,对于农村居民来讲,包括农房、农业机械、渔船和其他家庭财产的保险保障已经启动,因而在逐步将家庭财产纳入巨灾保险制度方面相对容易。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或许也正有此意。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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