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福寿连连”自2008年销售至今,80%的保单都来自父母为子女投保。福寿连连不仅可以为子女的教育金做规划,还可以准备婚嫁金、创业金、养老金等;它的累积生息功能,可以满足客户不同人生阶段的资金需求,客户只要选择不领取生存金,公司对其累积生息,年复利计息,客户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分阶段领取。
为子女买保险,“受益人”是谁?
诚然,为子女买保险,受益的是所有家庭成员。但一般而言,所有的父母在为子女买保险时,一定是把保险作为自己一份爱的传承,给予自己的下一代。希望最终的受益人是子女,即被保险人,而不是首要关注自己可以从中获得多少回报。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一般分为“身故受益人”和“生存受益人”。身故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会在人身保险合同列明。
父母为子女买保险,身故受益人一般为家长,而生存受益人一般是被保险人本人。如某30岁家长为刚满周岁的孩子投保太平人寿“福寿连连”产品,保险合同约定在每第二个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享受此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即孩子,而不是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生存保险金可以由父母代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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