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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福寿连连分红保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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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福寿连连不仅可以为子女的教育金做规划,还可以准备婚嫁金、创业金、养老金等;它的累积生息功能,可以满足客户不同人生阶段的资金需求,客户只要选择不领取生存金,公司对其累积生息,年复利计息,客户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分阶段领取。

  在子女成年后,生存保险金由子女领取,一直可领取至88周岁,88周岁还可领取生存满期红利。其时,父母(投保人)可能已经作古。所以,父母在投保时,就不应把自己当成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

  以自己的年龄推算出这份保险的满期生存金要自己近120岁才能领取,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因为自己并不是这份保险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生存受益人一般是固定不变的,而身故受益人并不一定是固定不变的,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随时进行变更。对于某些长期险,身故受益人的变更往往是必然的。

  根据《保险法》规定,指定身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指定其他身故受益人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如父母为子女购买长期险(保障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在子女未成年时,身故受益人可以指定为父母,当子女成年成家后,身故受益人完全可以变更为子女的配偶或其子女。

  如上述,父母为子女投保“福寿连连”产品,承保时被保险人是子女,生存受益人是子女(被保险人),指定身故受益人是父母(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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