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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意外险之国寿安鑫保险组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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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意外保险是指以意外事件而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住院医疗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中国人寿为您提供了交通意外、综合意外及旅游保险等各类在线直销产品,网上购买操作简便、价格低廉!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若本合同已附加“国寿附加安鑫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按照该附加合同利益条款第七条规定处理。

  《国寿附加安鑫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免除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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