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旦发生理赔纠纷,吃亏的会是保险公司。周先生表示,“这是一份有效保单。无效的是免责条款。一旦开庭,会区分当事人签还是营销员签,一旦是营销员代签,这个官司一定是保险公司一方失败。”
不过这种潜在的代签估计短期内未能消除。“如果所有的都是当事人签名,所有保单需要签字,保险公司的收入会大降。与保险公司的赔偿相比,这个损失更大。”周先生表示。
然而,根据保监会的会议精神,项俊波曾提出“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要使财产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理赔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理赔服务基础建设、资源配置明显加强,服务规范化和便捷程度明显提升,服务创新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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