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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抬高保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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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保险的保障功能和理财功能日益被认可,保险已经在很多家庭的资产配置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在新的婚姻法颁布后,“嫁房子不如有保障的爱情”让保险相较一般理财产品所没有的特殊保障功能凸显出来,重获年轻家庭资产配置的重视。

  避免保单中途而废

  离婚了最好不要直接选择退保

  除了婚姻保险,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离婚后的财产分配。近年来,保险已经走进越来越多的家庭,成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不过在分配离婚后财产时,这一部分金融财产往往容易被忽视,更有不少人嫌麻烦,选择直接退保了事。

  中德安联的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保险资产不可忽视,更不应盲目退保,特别是很多针对夫妻或家庭共享的保险产品往往有着物美价廉的特点,离婚后盲目退保不仅可能造成保障空白,更往往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由于婚后购买的保险,夫妻双方往往互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那么婚姻关系解除后,所购保险是否也会随保险利益的丧失而失效呢?其实不然,中德安联保险专家介绍说,根据我国的保险法规定,只要是投保时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处于婚姻状态,即存在保险利益,可以投保,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会影响这份保单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即便不对保单做任何变更,离婚对婚前所购买的保险效力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多数人在离婚后不愿保留原保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特别是受益人等等关系。保险专家提醒,依据保险合同,大部分长期保险计划在缴费期内退保,消费者只能退回账户的现金价值而非所交保费,提前退保会因此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针对家庭设计的“爱情保单”和“全家保”等类型的保险产品,本身在投保理念上就有着组合投保的高保障、低保费的优惠特点。如果退保后再各自投保,要想获得相同的保障额度可能要付出高10%-20%,甚至更高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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