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业务的保费规模在寿险公司总保费中都具有绝对优势,尽管监管部门在2010年出台了银保政策对其进行严加治理,但是银保渠道的保费收入仍占据寿险保费的半壁江山。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银保渠道销售误导现象始终屡有发生,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扰乱了行业秩序。为此,保监会、银监会于1月16日联合下发银保新政,颁布具体实施细则,综合治理银保渠道乱象,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本期《保险周刊》特别策划了一组报道,围绕此次银保新政的相关细则、实施意义和前景预测进行探讨,敬请关注。
相关数据显示,在2014年的开年第一周里,银保业务居前14家寿险公司的银保新单规模保费超过350亿元,同比增幅高达500%。其中,中国人寿的新单保费达到150亿元,超去年同期14倍,太平人寿、新华保险、华夏人寿、平安人寿等新单保费也超去年同期5倍。
众所周知,银保渠道实现保费由2006年的1171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5852亿元,尽管在监管部门从严监管后下滑了三年却仍有50%的占比,但是保险公司银保渠道保费猛涨的繁华表象之下也一直都危机暗涌。
为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1月16日,保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引导银保业务进行结构调整,同时对银邮代理渠道销售行为也进一步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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