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中青年人虽然享受着比父辈更优厚的薪金,但随着中国步入老年社会,在职员工与退休人员的比例由4.6比1将上升至2比1,仅仅拥有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就能安度晚年吗?这已经成为许多人发自内心的疑问。
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外公布,即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此举将缓解人们的一时忧虑,根据这个试行办法,从当日起参加企业年金缴费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将在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又能一次或定期领取到一笔属于补充养老保险金性质的收入。
年金不是年底奖金
作为我国正在建立的劳动者养老保障的三大支柱——社会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不能代替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更不是企业年底给职工发的奖金。它是国家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主任文跃然今天早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员工而言,这无疑是在现有基础上又多了一项法规规定的福利,作为企业为职工上的一项福利保障,它补充了高覆盖、低保障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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