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姐夫开车
酿成了死人事故
肇事司机姓胡,20岁,湖南人。因为他姐夫陈某在宁波打工,他也就跟着过来了,两人一起在菜市场租了一个摊位,起早贪黑地卖菜。
为了方便运输蔬菜,陈某花2万元购买了一辆小客车,平时都是他自己在开。
去年年初的一个傍晚,结束一天生意的陈某和胡某打算开车回家,由于陈某工作太累,胡某为了让姐夫休息下,便接过了方向盘,代陈某驾驶小客车。
当行驶至两路交叉口左转弯时,胡某因未让对方直行的车辆先行,直接撞上了一辆小汽车。小汽车驾驶员李某一时没反应过来,惊慌失措下,驾驶失控的车辆冲上了路边的人行道,撞死了无辜行人韩某。
交警部门到达事发现场后发现,胡某持有的是C1驾照,而驾驶中型客车所对应的是B1驾照。
经事故认定,胡某属于持准驾不符的驾驶证驾车上路,且在驾车左转弯时未礼让对方直行的车辆先行。而李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保持安全车速,遭遇险情时惊慌失措,采取措施不当。胡、李2人应承担本事故的同等责任,受害人韩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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