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天以上、五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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