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广东 东莞 信诚人寿 海军
被保险人资料:张小朋友,5岁,未成年人,中介,月均收入0元 【侧重需求:养老金 其他】
保障方案:
就将过去的2008年,随着雷曼兄弟投资银行的倒闭,AIG被美国政府收归国有,等哄动事件开始,全球资本市场顿起大浪,股市一再下挫、银行利息一降再降;平安投资富通巨亏220亿、.而国内物价仍然高企不下…
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如何保全自己来之不易的资财的安全,并且还要让它增值是现在大多数中产阶层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客户张生35岁,是一家职介所的老板,妻子三十二岁,与夫共同经营。孩子五岁,多年以来积累下来一笔利润,除了购置房产外还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了不少保险,但其保险多为保障性质,投入股市的一百万蒸发了百分之六十,现有银行定期存款50万,想再干几年就回故乡农村过着悠闲的生活。问我有没有什么保险产品能满足他的要求,达到他的目地。
经过思索我建议他给孩子买信诚的金色年华理财保险,而不是给自己买保险来达到他的目的,其具体规划如下:
信诚「金色年华」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额10万 交费期5年 ,年交保费90107元,从第6年开始每年领取生存金直至孩子终身。共交保费:450535元,假设领到孩子85岁合计领取2726309元,红利2274826元(中等累计红利加特别红利)。
生存保险金:
开始领取日起,在保单周年日按主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生命保障: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年龄未满18周岁,按主合同已缴保险费扣除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总额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年龄已满18周岁,按下述①和②情形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 主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20%扣除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总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保险合同现金价值。
红利分配:
实际所采用的利率以信诚人寿在每月工资第一个营业日确定的利率为准。该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0.5%为上限。
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其2年内自杀;
2、被保险人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的;
3、因自身的犯罪行为或因拒捕而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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