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圣诞、元旦、春节,2010年新年喜庆的气氛越来越浓。每年这个时候,亲戚朋友之间互相馈赠一些礼品,总是免不了的。近年来,保险产品也作为一种“礼物”被列入了馈赠清单中,成为五花八门礼品大军中的一员。
这不,在上海工作的胡云也想到了给妈妈买一份保险,她为母亲选购了一份意外险,一份健康险,聊表孝心。孝顺的胡云本以为顺利完成了一件安心事,却没想到在同学聚会上被连着“浇了三盆冷水”。
异地投保易惹出麻烦
“你妈妈不是在南京吗,你什么时候回南京投保了?”一听说胡云给母亲买了保险,比较精通保险知识的同学小王第一个提出了质疑。
“没有啊,我在上海给妈妈买的保险。她现在还是住在南京,户口也在南京。”
“啊?那你这个不是成为地下保单啦?”小王哭笑不得。
“此话怎讲?”胡云被说得一头雾水。
点评:最好到被保险人所在地投保
原来,保险公司的展业行为通常有地域限制。保险机构异地展业一直被保险业监管层认定为违规行为。在世界范围内,保险经营活动也是依据“属地原则”各自为政的,异地展业被普遍禁止。
从投保人一方来看,虽然投保权益不受影响,但在售后服务以及索赔方面,却可能面临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比如,一般保险条款中都会对就诊医院做出具体规定和限制,胡云的案例中,她是在上海投保的,今后若她的母亲在南京的医院就诊,南京方面提供的确诊书等说明材料,很可能得不到上海保险公司的认可,从而妨碍理赔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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