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那么,国外政府在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发挥作用上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张承惠: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作用,促进保险业发展,不少国家的政府都采取了一些支持措施,如税收优惠、财政投入等。
首先,扶持商业保险的税收政策在税收支持政策中,最著名的是美国的401k计划。该计划是由雇主建立的、可以为雇员提供税前缴费的养老金计划。参加该计划的企业和雇员的缴费可以在规定的限度内从应税收入中扣除,雇主所缴保费和养老金的投资收益享受税收递延的优惠政策。由于养老金延续的时间很长,税收递延政策给雇员带来的利益相当可观。
日本对消费者购买寿险和财险(包括人身伤害险、医疗费用险、看护费用险等)部分险种所支出的保费都有一定额度的免税扣除。例如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寿险保费可计入亏损,企业为本公司资产投保的火灾保险、机动车保险的保费可计入亏损,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医疗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可全额作为亏损处理等。日本还为保险公司提供了税收政策优惠,例如对部分或全部责任准备金免税。包括普通责任准备金、返还保费储备金、支付储备金、巨灾储备金、地震风险储备金、交强险强制公积金等。
其次,支持商业保险发展的财政政策外国政府为促进和保护保险业发展的财政支持方式主要是:
第一,当保险公司面临商业无法承受的巨大风险时,由国家通过财政拨款成为主承保人。
第二,当保险公司承保有较大风险难以分散,因而不能长期稳定地为国民提供保险保障时,有政府为之提供再保险。
第三,对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对弱势产业提供保费补贴是各国的通行做法,目前对农作物的保费补贴一般在50%左右,家畜、果树也有比例不同的保费补贴。
再次,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在社保体系中发挥作用的监管政策
智利等国的经验表明,无论是国有机构还是私营性基金管理公司都可能具有牺牲消费者利益为自己牟利的强烈动机,都可能出现违法违规活动。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如果政府要求商业性机构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履行义务的话,就必须进行积极谨慎的监管,否则当事的各方就会找到逃避义务并捞取好处的多种方式。只有真正从保护投资者的立场出发,通过有效的制度和市场竞争,严格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社保体系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基于上述理由,各国政府通常要对市场化运作的养老基金进行严格的监管,其监管内容,一是针对受托人的监管,包括受托人的成立方式和程序、受托人对投资管理人的选择过程、合约的制定程序和内容;二是针对投资管理人的监管,包括资质、投资方向、投资比例和绩效;三是对资金托管人的监管。美国401k计划的监管涉及各金融监管机构、国内税务局和劳工部。各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偿付能力、市场行为、公司治理、投资行为、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国内税收局的主要职责是防止税收收入流失和税收待遇被滥用。劳动部的主要职责是确认计划发起人、计划参与者、计划本身的合格性,严格贯彻落实“非歧视”原则,监督受托人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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