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深化综合医改试点,促进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淮安市政府印发了《淮安市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淮政发〔2017〕33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着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等问题。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地方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2016年12月30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8号),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二、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利于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三、全面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总体思路是从政策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机制、提升服务”。突出整合制度政策,实行“六统一”;突出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经办机构,提供城乡一体化经办服务;突出提升服务效能,实现逐步过渡和平稳并轨,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三是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四是创新机制、提升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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