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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为商业养老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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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过去的2010年,对于保险业界来说,《社会保险法》出台是一件很大的事情,也为保险商来说带来无限的商机。对于养老来说提供了更好的养老保障,使得商业养老成为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手段。因此《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使商业养老获得更多的机会。

  “企业年金公认的优点是效率高,因为企业年金可以通过市场配置实现增值,而不会闲置在银行账户里。智利、墨西哥、澳大利亚、中国香港都是应用企业年金制度解决居民养老问题很好的例子。现在对中国来说应该是比较好的时机,逐步着手建立起第二支柱,逐渐积累扩大,还可以解决养老待遇的公平问题。”王建表示。

  基本社保只能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如何让老百姓愿意掏腰包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真正实现基本社保与商业保险的有益结合?朱铭来表示,国际上通常采用税收优惠的方式鼓励居民自愿选择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基本社保的补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个税递延,养老金纳入税前列支项目,以刺激民众选择商业保险。

  “但那是建立在税收体系成熟、信用体系管理严格的情况下。我国个人纳税信息系统管理尚不清晰,很多人的实际收入并不明确。要想单纯依靠税收优惠刺激养老金消费,可能性有多大还需观察。”

  具体到《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对养老险业务的影响,平安养老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公司来说既是有利因素,也存在一些困难。“有利因素体现在,

  一方面,由于社会保险保障水平不高,有利于平安养老险拓展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补充商业保险业务;

  另一方面,社会养老保险本次立法取消一次性领取养老金,而商业养老保险可支持一次性领取和按月领取,凸显商业保险的灵活性。

  存在的困难是,商业补充养老保险还没有相关税收优惠等配套支持政策,企业年金盈利模式还在进一步探索中,专业人才比较缺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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