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身故保障特别约定:我们只承担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二项责任中的一项。
6.全残豁免保险费:若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且发生全残时未满60周岁,在被保险人全残持续期内,我们将从被保险人被确认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豁免本合同的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豁免保险费期间,本合同继续生效,但本合同保险计划不得变更。
投保示例:
李先生,今年30岁,投保中意“随心所享”年金保险,只需交费20年,每年交27,828元,自60岁起即可每月领取3,000元,一年合计36,000元,在李先生88岁时更可一次性获得高达30万的贺寿金,之后每月3,000元的年金仍将照常领取,直至身故。同时李先生还拥有至少领取20年的保证承诺,即若李先生不幸身故时年金领取未满二十年,公司将给付剩余年金予指定受益人。另外,若李先生不幸发生全残,可以免交剩余主险保费,却可依然享有上述所有利益。另外,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李先生还可以通过分红来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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