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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商业养老保险专业化经营 健全养老保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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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作为养老保障的一大支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成为时代的要求,那么,具体该怎么做呢?

  (五)有利于深化保险行业在刚刚起步的企业年金市场中的地位

  2004年颁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20号令)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劳社部23号令)为我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确定了制度框架。保险业作为企业年金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有8家机构获得了其中的10个年金经办资格,其中两家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暂露头角,都获得了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两个资格。

  企业年金市场给保险业提供了第一次站到整个金融业的面前与其它金融机构同台竞技的机遇,同时也给保险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办法》的出台,给予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以及其它寿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年金市场提供了极大的支持,为体现保险业在年金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进而为保险业在年金市场上争取一个宽松、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创造了条件。例如对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的定位和市场营销模式等都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的规定,对企业年金进入领取期后的年金化领取等提供多样化选择的规定等等,都充分展现出了保险业作为一个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养老保障服务的行业,与其它金融行业其他金融机构不同的专业形象。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保险业的每一次飞跃,都与专业化经营的过程密不可分:第一次保险业从银行业中分离出来带来的是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之后人身险从财产险业务中再次分离又给人身险业务的飞速发展创造了条件。我们相信,在养老保险领域再次推动专业化的进程中,《办法》的出台将为推动整个养老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为构建我国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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