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时,我母亲的身份证年龄是69岁加10个月,而保险合同里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年龄范围在6个月以上,69周岁以下,这已经不是销售误导的问题了,而是带有明显恶意的欺诈。”胡先生说,不仅如此,保险合同中,“风险提示”内容“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和投保提示书,了解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也并非他母亲亲笔所写。
从去年9月份开始,胡先生多次到广东保监局进行信访投诉。去年11月18日,该局答复称,经查,保险公司确实存在信息披露、保单回访不规范的行为,但销售误导尚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建议双方协商解决退保事宜。
不过,由于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肖老太的退保一直悬而未定。保险公司认为,胡先生以业务员涉嫌欺诈要求“价款双倍返还”的诉求实难满足,而胡先生亦表示,保险公司退回3万元保费和支付3350元所谓“关爱金”不足以惩戒其过。目前,僵局仍未打破。
忽悠
一曰“混淆概念”二曰“献殷勤”
记者发现,由于金融知识匮乏,信任银行工作人员,像肖老太这类被银行柜台人员或保险公司业务员忽悠将保险当“存款、银行理财产品”来买的老人不在少数。往往到了发现时,已过了犹豫期,追悔莫及。其实,细细推敲,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推销手段并不算高明,但老人们却要打起十分精神来,以防稍不留神就中圈套了。
首先,利用老人不懂保险但懂存款的知识缺陷,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喜欢把带有分红性质的保险和银行存款对比或者混淆,以鼓动老人购买。邵阳一位女士反映,她妈妈去邮储银行存钱,柜台人员就把保险产品当定期存款向老人推销,还以搞活动赠油为诱惑。“老人一直以为是银行存款,便签了合同。直到我去年要买房子让我妈去取钱的时候才发现是取不出来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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