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0年代初中国参加了第一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以来,学术理论界,尤其是社会学界,一直提醒中国社会和中国政府要重视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当时,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刚刚起步,所以很多“中国特色”是显而易见的:负面的如“未富先老”,“4—2—1”家庭模式,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等等;正面的如中国有“孝”的传统和文化。
然而,30多年过去了,国际形势和国内的社会经济发展已经与80年代初大不相同。因此,对老龄化的评估首先要摆脱早年造就的“刻板印象”和“思维定式”,也许是当务之急。
从联合国提供的数据看:2006年,世界上老年人口高于10%的74个国家中,发达国家是32个,发展中国家是42个。由此可见,1982年时,老龄化还是发达国家的“专利”;但到了新世纪,发展中国家也已经开始“参与分享”了。说这一组数据,是想说,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迈入人口老龄化的门槛,并不是一件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
1982年,中国的GDP是5323亿元,财政收入为1212亿元;2009年,中国的GDP已经达到397983亿元,财政收入为83080亿元。1982年时喊“未富先老”,那是事实,但今天还唱着哪个老调,似乎应该有点不好意思了。当然,中国的特点是国富民穷,有70%的人收入水平在平均线以下。但是,这是分配的问题,政府是有责任也有可能进行调整的。近年来,中国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本领令世人惊叹。在今后30到40年中,老龄化就是中国社会特大的大事,再叫唤“未富先老”,就有推托责任的嫌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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