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新中国第一批商业养老险的凭证。
严宏:1991年,国务院不是出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就是养老制度的改革嘛,第一次提到,它说是逐步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加上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
严宏,时任某金融类国企中层员工。199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早期商业养老保险获准推出时,他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统一为员工认购了数额不等的保险产品。
严宏:当时由于老百姓,就根本就没有这个,这个市场刚恢复的时候,没有这个概念,怎么办呢,就是团体险买得特别多,就是以单位为单位的买得比较多,叫固定利率的养老保险,纯养老保险性质的。
根据保险条款显示,投保人严宏,时年32岁,趸交保费21420元,60岁后,连续10年每月固定领取1525元。
严宏:我们认为很高了,那会儿退休的人来说,才拿到几十元钱,二三十元钱应该说。
严宏回忆,虽说当初虽是有点不明不白地上了这么一个保险,现在看来,似乎还是挺合适的。对于11年后退休时可以拿到1500元每月的返还额度,他也表示,应该可以完成养老补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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