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年金制度能够建立,可在政府养老的基础上再增加20%-30%,而这项制度发展并不顺利
褚福灵介绍,要让替代率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区间,从根本上讲,我国的养老保险就必须建立一个多元的保障体系,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分散风险。
对此,我国最初的设想是建立一套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早在1995年,原劳动部就出台过一部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不过,直到2004年,原劳动部在此基础上出台《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后,这项制度才真正开始建立。
如果企业年金制度能够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就有了“双保险”。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仇雨临曾测算,按照国际经验,企业年金能在政府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20%至30%的替代率。
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曾被官方和学界寄予厚望。不过,目前来看,这项制度发展并不顺利。
人社部2011年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末全国有4.49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为1577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3570亿元。
郑秉文认为,无论从参加企业规模、还是参保职工人数以及基金总量来看,企业年金都比较弱小,远没有达到第二支柱的地位和承担起补充养老金的责任。
而要提高替代率水平,从根本上讲还是要增加养老金的收入来源。这有赖于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在建立多元的保障体系的同时,也要打破现有的双轨制模式,同时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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