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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四类人群可补办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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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9月22日,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召开发布会,对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将相关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详细解读。哪些人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
  对符合补缴条件,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可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时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年限,也可以先计算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时不足15年的补缴年限,一次性补缴后再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

  缴费困难者可申请“养老助力贷”

  据介绍,补缴金额以补缴年限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利息一同补缴。缴费困难的,从2015年10月10日起,可以到贵阳银行申请市社保中心与贵阳银行共同开发的专项金融产品——“养老助力贷”。

  办理补缴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按照贵州省劳动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计发。参保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按国家和省规定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可继承,并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1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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