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与纯保障型产品相比,分红型险种可以有效抵御通胀侵蚀保险金,因此,投保养老险等有生存给付功能的险种时,可优先考虑分红产品。但是,经济能力有限、基本保障还不足的保户,以及近年有大笔开支的保户应慎购分红险。
现象:
一成保费用作买红利
精明能干的外企员工周小姐,最近准备投保一款带分红功能的两全保险A产品,保险金额定在10万元。
周小姐大致估算了一下“收支”,自己今年30岁投保,选择交费至55岁,每年需要缴纳保费3675元,投保的成本共计约需91875元。所能得到的保障是,55岁前不幸身故,受益人可获得1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而没发生不幸,年满55岁时则可获得10万元的满期给付。并且,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若有存放在公司的现金红利,将一并获得给付。
细算之下,周小姐不禁有点犯嘀咕。如果自己只是投保同一家保险公司的一款不带分红功能的普通的两全保险B产品,同样是选择交费至55周岁,保险金额10万元,每年只要交保费3247元,投保的成本只要约需81175元。当自己年满55周岁时,可一次性领取满期保险金10万元。之前不幸身故,受益人也可获得1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
左看右看,普通的两全保险B产品与分红型两全保险A产品能提供的保障基本相同,只是B产品少了享受分红的权利而已,但B产品比A产品每年可以少交428元保费,总共可以少交10700元保费。也就是说,周小姐每年购买A产品的保费中,有超过11%实际上是用来换取获得红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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