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税务部门对税收政策不给予支持,就无法真正鼓励企业帮助个人缴纳养老年金的积极性,同样也无法调动个人的积极性。”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称。
但在今年个税起征点调整后,这一担忧已有所变化。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曾表示,个税起征点调整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个人所得税收入全年减收1600亿元左右。
据报道,国税总局的态度有了松动。一位参与试点的负责人表示,“每月抵扣额度目前被定在500-800元之间,各方利益趋向平衡,只等最后拍板。”
“无论从国家财政收入增长情况,还是在岗职工收入增长状况看,实施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税优政策都已具备可行性。”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李俊峰在上述国际研讨会上表示。
面临马太效应
然而这样一个解决长远国民养老财政负担的政策却面临着马太效应的风险。从企业年金上就可见一斑,越是有钱的企业越有能力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钱企业职工的高工资再加上年金,与工资低且没能力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员工相比,贫富差距就更大。而没有能力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也就不可能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这和通过税收优惠来解决缺乏养老能力的公民的养老问题并缩小贫富差距的政策初衷是相背离的。
按照上海市的试点方案,因为缺乏个人收入账户系统,且政府无法掌握个人家庭收入水平的准确信息,为防止一人购买多份保险逃避缴税和退休后的缴税问题,购买方式上也以个人商业保险公司团购的模式进行,统一通过工资税前抵扣,没有固定单位的个人暂时没法购买这款产品。这样就把未在职的城乡居民和没有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排除在外,而这部分人恰恰是社会上最需要养老保险的人群,他们更需要具有国家税收优惠的保险产品来安排养老。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