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某保险公司的法务人员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中,非前四种情况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比如恋人这样的投保,保险公司往往会拒绝承保究其原因,在于保险公司很难确定保险合同上被保险人的签字真的是当事人所签,如果做笔迹鉴定会大大增加成本,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就会对非上述四条的情况拒绝承保亦降低运营风险。
婚姻保险名不符实
除了恋人之间的投保外,近年也有一些保险打着婚姻保险的名义。比如某公司推出的一款保险,表示专为女性量身打造,只有女性才能作为被保险人,相关生存利益也全部归属女性,不仅生存金、满期金、红利等保单有效时的利益全部约定归属女性,而且万一退保,退保现金价值权益约定归属女性被保险人,也就是说万一婚变导致退保,退保金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只能归属女性。
看似的确与婚姻大有关系,但其实这不过是现有保险产品的一个简单“变通”。普通保险产品固然男性和女性都可投保,虽然缺乏特殊之处,但也意味着普通女性也能投保;而除了强制制定法定继承人的部分保险外,其余保险均可指定女性为收益人,而且一旦指定即使离婚也同样不会作为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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